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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手机召回中外差别对待 细则未出台是在拖沓 - 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25  作者:shunzi  浏览次数:593
核心提示:  不让往外流传,他(三星)确定的是视频不让流传。  解说:  面对接连发生在中国的手机爆炸事件,9月19日,三星公司再次发

  不让往外流传,他(三星)确定的是视频不让流传。

  解说:

  面对接连发生在中国的手机爆炸事件,9月19日,三星公司再次发布声明。

  2016年9月21日新闻:

  9月18号,就中国媒体报道的事件,通过三星电子研究所、品质检测部门对该产品进行了详细分析,检测结果显示该产品损坏是因外部加热导致。

  解说:

  “因外部加热导致”如此的表述被外界认为,其言外之意是指爆炸并不是手机电池的问题。但同时,国内的爆炸还在继续发生。而此时,三星在全球10个国家和地区召回的Note 7手机数量已经达到250万。根据10月1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信息,截至目前,在中国大陆地区三星Note 7手机已经发生20起过热、燃烧事故。

  (视频连线)

  主持人王宁:

  我们看到在三星Note 7召回的过程当中,真的有点推一推,动一动的感觉,我们要继续联线刘俊海教授。刘教授您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感觉,好像我们要求他们,他们就往前推动一步,如果你不要求的话,他们就干脆不召回了。

  刘俊海:

  的确有这种挤牙膏的感觉,体现了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博弈,也体现了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之间的博弈,实际上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有的时候一定要采取这种能够降低自己成本的办法,但是我认为召回只能使企业的品牌增值,而不会损害企业的长远利益,而且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不是对立的,而是共融共生的关系,既然如此,企业我认为就应当自觉主动平等的对待中外所有消费者,不应当“看客下菜”。

  主持人王宁:

  刚才您特别提到了,有企业跟监管之间的这样一个博弈,怎么敢跟我们国家的监管博弈呢?

  刘俊海:

  因为有些跨国公司有一些误解,认为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水准,低于其他市场经济国家,认为中国的市场监管水平低于其他国家,实际上这是一种严重的误判。我认为跨国公司应当了解,在中国推行市场经济法制的今天,法律的规定是一定要落地生根的,也只有这样才能够让企业成为受人尊重的消费者友好企业,才能使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中找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康庄大道。

  主持人王宁:

  那您能说具体点吗,如果他们跟我们的监管进行了博弈,比如说我们咬住了他的问题,但是他不解决问题,他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吗,有更具体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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