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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 四川网购投诉同比下降75.8%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16  作者:shunzi  浏览次数:590
核心提示:(黄大海 记者 吴浩) 双十一即将到来,为促进政府部门、行业和社会各界关注、规范网络交易,共同维护网络市场良好秩序,27日,省

(黄大海 记者 吴浩) “双十一”即将到来,为促进政府部门、行业和社会各界关注、规范网络交易,共同维护网络市场良好秩序,27日,省工商局召开了四川省、成都市部分网商企业座谈会。会上,省工商局通报了2015年以来网络商品质量监管和12315平台网络消费投诉情况。

2015年,省工商局抽检了省内网商平台的16个批次的服装,经检验质量合格11个批次,合格率为68.8%。2016年6月,对阿里巴巴、天猫、淘宝、京东、苏宁易购等14家网络交易平台及网店经营者销售的服装、鞋类、小家电等154个批次的商品质量进行了抽检,合格60个批次,合格率为43%。

2015年,全省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网络消费投诉2055件,同比下降30%,争议金额364万余元。2016年前三季度,全省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网络消费投诉465件,同比下降75.8%,争议金额64.7万余元。投诉内容主要为团购券无法使用、退款困难、商品质量、不落实7天无理由退货、内容与宣传不符等。

对于网络消费投诉呈下降趋势的主要原因,现场负责人分析称,一是网络平台和经营者守法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网商和消费者之间的消费纠纷更多采用和解的方式化解,且消费者网络消费趋于理性,辩假识假能力提升;三是网络商品交易的环境进一步改善,商家对商品质量的管理力度持续加大。

该负责人建议,有条件的网商企业积极推行“赔偿先付”制度,在消费者购买到假货等权益受到侵害时,只要事实清楚、内容具体、性质明确、理由正当且充分,而经营者又拒不履行赔偿责任时,可由网购平台向消费者先行赔付,再由网站平台向经营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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