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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销量与评价随意买卖 守信卖家反被挤 - 淘宝网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25  作者:shunzi  浏览次数:347
核心提示:  这句“加密”的“刷单”信息大致意思是:“刷单”商品为“夏季无袖真丝时尚连衣裙”,“刷单”者至少具有3心以上的淘宝会员

  这句“加密”的“刷单”信息大致意思是:“刷单”商品为“夏季无袖真丝时尚连衣裙”,“刷单”者至少具有3心以上的淘宝会员资格,“刷单”时,必须在商品页面浏览至少5分钟,同时要浏览其他同类商品1分钟以上进行比较,还要将卖家店铺和商品点击收藏,完成一次“刷单”可以得到6元的报酬,此外,同一个“刷单”者在淘宝每周“刷单”不得超过7次。

  笔者了解到,其中浏览5分钟、比较1分钟、每周不超过7次的规定,是为了逃避淘宝平台技术监管采取的措施。

  按照商家的要求,笔者在15分钟左右即完成了相关操作,在把各步操作截图发送给商家后,由商家远程操控完成了付款和买卖流程。当天晚上,笔者的支付宝账号便收到了6元的报酬。三天后,笔者依照约定在网上确认收货并给予了商家五星好评。

  截至发稿时,笔者第一次加入的交流群已经加满了2000个成员的限额。以“放单”为关键字搜索QQ群,可以搜出近400个“刷单群”。此外,许多的“刷单”业务还会通过YY、QT等社交平台完成,“刷单”行业的实际规模之大可想而知。

  相比于淘宝商城里卖家较为隐蔽的“刷单”交易,一些购物平台卖家则公开“收购”好评,平台也似乎并不限制卖家“购买”好评的行为。在京东商城,不少第三方卖家都会在商品名称里直接打上“好评返现”“晒单送购物券”等标语,一款价格80元的儿童餐具,商品介绍的第一句就标明“好评返现10元”,而这款儿童餐具至今获得的评价100%为五星级好评。

  ■多次打击仍难杜绝

  排名应凸显诚信度,“刷手”也得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防止“刷单”扰乱正常的网购秩序,近年来监管部门和很多网购平台加强了这方面的惩治力度。

  阿里巴巴集团负责平台管理的公关负责人杨树表示,一直以来,阿里巴巴都坚决反对“刷单”行为,目前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打击“刷单”的措施,例如“刷单”产生的交易量将一律清零,参与“刷单”的双方将被封号、降权等。

  据报道,今年5月份,阿里巴巴联手重庆工商破获亿元“刷单”案,将运营了五年的“刷单”网站“蓝天店主网”关停,上百万“刷单”流水资金被冻结。因法律及监管缺位,“刷单”组织者杨某夫妇通过购买搜索引擎关键词、QQ群推广的方式公开招揽生意,广告费高达每月上万元。截至案发,已有多个电商平台的数千家卖家参与,累计雇佣刷手达到18万多人。

  此前,阿里巴巴也曾打掉过数千人的“刷单”团队,但因为相关法律规定的缺失,除了行政处罚和网络平台的监管措施,很难追究“刷单”组织者和参与者的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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