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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国国家品牌网》合作发展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28  浏览次数:949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促进中国品牌建设,推动品牌强国,我会将采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有关企事业单位作为《中国国家品牌网》的战略合
 为进一步促进中国品牌建设,推动品牌强国,我会将采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有关企事业单位作为《中国国家品牌网》的战略合作单位,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共同做大做强《中国国家品牌网》,努力建设成为“引领中国品牌建设正确方向、传播中国品牌建设舆论阵地、探讨中国品牌建设理论智库、建设中国品牌大数据信用体系”等中国品牌建设领域知名的科技互动、应用平台,以及向世界展示中国品牌的互联网平台和品牌建设国际理论探讨的阵地。

1、项目名称:

《中国国家品牌网》

2、项目概况:

《中国国家品牌网》(www.china-brand.org.cn)是在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领导下,由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共同建设并主办,于2013年12月12日正式开通运行。

《中国国家品牌网》作为我国品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级权威的品牌网站,是品牌面向社会的窗口。该网站基于十八大“技术、品牌、质量、服务”的发展战略,并以《质量发展纲要》提出的“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的要求为指导思想,立足国内外品牌发展趋势及品牌标准规范,提供权威、全面、专业化的品牌发展服务,推动中国自主品牌建设及国际化发展。

3、项目定位:

中国国家品牌网致力于打造中国品牌领域专业的国家级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平台,服务中国品牌建设,推进品牌强国。

4、合作方式说明: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战略合资、合作单位,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中国品牌杂志社将充分提供资源、品牌、资质、人才等无形资产,以及前期已投入的开发资金、网络平台等有形资产,并以此与征集成功的单位合资成立新的公司共同运营中国国家品牌网。

在新公司设立上,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将以绝对控股为基础,以上述资源、平台、品牌等参与该项目的合资、合作,不再投入发展资金。参与征集的单位需在“资本、技术”等方面参与该项目的合资、合作。新公司将充分按照公司法和市场机制合法经营。

5、征集内容要求:

参与征集单位需要提供以下文件或资料:

(1)参与单位的有关证照(涵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其它有关资质证明)及法人代表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与单位情况介绍一份,涵盖单位简介、业务布局、领导团队、明显优势、资金情况等。

(3)参与单位编制的《中国国家品牌网》合资、合作的项目规划书一份,要求根据当下及未来一段时期的新闻传媒市场发展情况为背景,思考中国国家品牌网的定位、功能、服务及发展等,但必须建立在网站“科学、公正、客观”的新闻媒体属性、正确价值观和网站社会责任基础之上。

规划书需涵盖“战略定位、发展目标、阶段目标、市场分析、风险分析、核心竞争力、股权结构、投资计划、预期收益、运营措施、SWOT分析”等要素。

(4)项目路演PPT一份,演讲时间40分钟以内。

6、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作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此前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需要在文化产业,文化(新闻)传媒,尤其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领域或新闻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领域有运营、资本等的成功案例或丰富经验。

(3)投标人必须具备资本、资源、技术等相关实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征集时间表:

(1)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9日至2016年11月16日。

(2)投标文件报送时间: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5日。

(3)初评企业项目路演及专家初评时间: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1月30日。

(4)初评通过候选企业反馈时间:2016年12月5日。

(5)候选企业项目最终演示路演及专家评审时间:2016年12月7日。

(6)确定战略合作企业公示时间:2016年12月8日。

(7)合作单位双方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确定相关事宜,履行相关手续,完善相关人员等安排,以求更好更快的推进合作落地。计划2016年12月12日。

8、投标时间及资料报送:

有意投标者应于2016年11月16日之前电话或邮件在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联系人处报名,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11月25日下午16:00时前发送电子文件至指定邮箱,并快递纸质装订文件到指定地址,不接受现场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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